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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品分析: 原作:石晶兰 短文吧

再做个传送门: 天亮了,听歌时,关灯,准备纸巾。

先分析结构。

看歌词。

那是一个秋天,风儿那么缠绵,
让我想起他们那双无助的眼。
就在那美丽风景相伴的地方,
我听到一声巨响震彻山谷。
就是那个秋天,再看不到爸爸的脸。
他用他的双肩,托起我重生的起点。
黑暗中泪水沾满了双眼,
不要离开不要伤害。

共八行,等于两个四行。
两个四行一一对应,前三行,旋律基本是相同的。只有最后一行,为了与后面衔接,所以不同。
两个四行的布置,等于是一种重复。
这样的重要,在文学结构上,常见于起承。
但歌,相当于诗。囿于篇幅,在结构上,通常会有所缺失。起承两者,一般缺失的,都是起。那样的做法,也就是直接叙事,存在让受众猝不及防的弊病。
然后,《天亮了》并不是。
“那是一个秋天,风儿那么缠绵”和“就是那个秋天”分明是起。
所以,《天亮了》并没有进行文学结构上的省略。
“那是一个秋天,风儿那么缠绵”是起,接紧着的三行歌词,自然就是承了。
那么,第五行“就是那个秋天”怎么又来一个起呢?
自然是因为篇幅太短,叙事不够(前面承得不够),所以,还需要再承一下。
不能够不要第五行的起,直接往下写吗?
真要说的话,其实也能。不过,再加四行承,真的就能把事情说清楚吗?
显然,韩红想要表达的东西很多,她认为,不能。
仅靠精练语言,明显是不够的,还需要换角度陈述。
第五行的再起,实际上,就是为后面的换角度承,打基础的。
这种写法,也是有先例的。请看邓丽君《相见在明天》歌词:
记得我俩初相见,
风吹花儿飞满天。
你说我的笑容像花朵,
比那花儿更娇艳。
我还记得那一天,
送你送到小河边。
手牵着手呀心里有千言,
相对却无言。
跟《天亮了》一样,《相见在明天》也是两个四行,也是起承起承。
并且,两起两承,还跟诗词的押韵一样,其重复,不仅有加深印象的作用,更有共鸣回旋的作用,正是唐陈子昂所说的“音情顿挫”的顿挫,极大的提升了作品的美感,让受众的接受度大大提高,

继续看《天亮了》歌词:

我看到爸爸妈妈就这么走远,
留下我在这陌生的人世间。
不知道未来还会有什么风险。
我想要紧紧抓住他的手。
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。
看到太阳出来妈妈笑了。
天亮了。

六行都是转。具体在这里,自然不是转折,而是高那个潮。

此处值得一说的是合,只有三个字“天亮了”。
这三个字,正好也是这首歌的歌名。
但是这三个字表达的,到底是什么意思、什么情感呢?

题都城南庄/唐/崔护
去年今日此门中,人面桃花相映红。
人面不知何处去,桃花依旧笑春风。

不难看出,最后一句“桃花依旧笑春风”跟前面三句的叙述,是接不上的。
去年这儿,有人面有桃花。今年这儿人面没有了,接下来说的通常是:还真是让人怀念啊。
俗吗?的确俗。并且,还不仅仅是俗,还存在因为什么而怀念那个姑娘的严重问题。
动机不纯的话,写出来就会玷污那个姑娘。动机纯粹,只是单纯的对美好事物的欣赏,写出来的话,又有自夸之嫌。
还真是不好写啊。
不好写,干脆就不写,另起一笔:“桃花依旧笑春风”。究竟表达的是什么样的滋味,让受众自己去想。

《天亮了》末尾的合“天亮了”,就是“桃花依旧笑春风”这种表现手法。太多的感情,千言万语,加总在一起,实在难以挽上疙瘩。于是,就另起一行,来了句看似关系不大的“天亮了”,让一切,尽在无言中。
不同的受众,会有不同的感受。因而这种让受众自己去想的结尾,总是余味无穷。

文学结构分析,就到这儿。第二段的结构跟第一段相同,就不讲了。

下面进行逐句评讲。

“那是一个秋天,风儿那么缠绵,”没毛病。“那是”开头,虽然不出彩,但是很自然,容易被人接受,接着往下听。
“让我想起他们那双无助的眼。”这里,“他们”是两个人;“那双”眼睛虽然是复数,但落实到人,却是单数。因此,这是一个小错误。
很显然,用相同性质的词语直接替换是不行的,譬如“四只”。四,数量较多,会分散受众的注意力,让受众去思考为什么是四。因而,如果硬要改的话,只能用其它性质的词语去替换,譬如“彷徨”。
但“彷徨无助”,又稍显生僻,会影响听者的接受速度,形成不怎么大的接受障碍。而如果也用“无”的话,无什么呢?无神?听上去,岂不是比“彷徨无助”更不容易分辨。
所以,实在要改,就只能把“他们”二字挪到这儿。
那样一来,“让我想起”就要掺进两个水字了,譬如“风儿让我想起”。
是不是太水了?
于是,我最终感觉,还是不改为好。
小错误嘛,存在也无妨。这就像文豪写书法一样,多一点少一点,多一笔少一笑,根本不算错误,关键是,那个字不能被错认为是别的字。
“那双无助的眼”也一样,虽然存在小错误,但由于不影响表达内容,听者一听,就知道是怎么回事。由于没有影响信息传递,所以不改也是行的。

“就在那美丽风景相伴的地方,我听到一声巨响震彻山谷。”这两小句,没有基础毛病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两小句,存在一个对比:一个美丽的地方,一件悲惨的事。颇有一种把美好的事情撕烂了给读者看的悲剧色彩。

“就是那个秋天,再看不到爸爸的脸。”
为什么提到爸爸没提到妈妈?爸爸妈妈,可以一起提,也可以先后提。这里,实际上是先后提。先提爸爸,后面会提到妈妈。
先提爸爸,又比先提妈妈要好。这是因为,时至今日,最不令人怀疑的,是父女情。虽然背景事件中,那是个儿子,但韩红是女的,唱出来的声音又带有明显的女性特征。女声,提到爸爸,无形中,就相当于女儿提到爸爸。其中的感情,就往父女情的方向靠近了那么一点,让听者一下就能接受,丝毫没有怀疑。
“他用他的双肩,托起我重生的起点。”
背景事件的具体经过,可能生还的当事人都已经记不清楚了。这一句,属于带有归纳性、比拟性的描述。因而不需要因为“用”“双肩托起”,去询问是不是父亲从洪水中救起了儿子那样的细节。
“黑暗中泪水沾满了双眼,”
“黑暗中”很妙。只描述了环境,没有指明时间。那其实表达的是,若干个“黑暗中”。包括当时,也包括事后。并且,“黑暗”有天然的,也有人为的。天然的,譬如天黑加停电;人为的,譬如钻进被窝里。这些,都被包括了进去。
“不要离开、不要伤害。”这句,就有些难度了。
“不要离开”好理解。可以是儿子对父母的呼唤。但“不要伤害”呢?
“不要伤害”,到底是谁对谁发出的呐喊,后面再讲。

“我看到爸爸妈妈就这么走远,留下我在这陌生的人世间。不知道未来还会有什么风险。”
三小句,基础上没毛病。直接看上去,字面意思表达能力似乎稍弱。真是不是,后面再说。
“我想要紧紧抓住他的手”中的“他”,指父亲,也可以指母亲。
“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。看到太阳出来妈妈笑了。”这是绝望中的回忆。这一家人,以前也是经受过苦难的。在曾经难熬的岁月中,妈妈曾经多次鼓励过儿子。鼓励的时候,有直述“告诉我希望还会有”,也有以身作则“看到太阳出来,妈妈笑了”。

“天亮了。”尽在不言中,就不再讲了。

“这是一个夜晚天上宿星点点,我在梦里看见我的妈妈。”
继“那是”之后,此处出现了“这是”。表示已经是事后,灾难之后。
“一个人在世上要学会坚强”,很明显,这不是儿子对父母能够说出的话。
结合前一小句“我在梦里看见我的妈妈”,可以发现,这是妈妈对儿子说的话。并且还是死去之后的妈妈对儿子所说的话。
“我在梦里看见我的妈妈。一个人在世上要学会坚强”紧接着的两句,主语变了。前一句是“我”,后一句是“妈妈”。同时,又因为死去的人继续说话这一违反科学常理的设定,使得后一句主语“妈妈”变得有些难以理解。
其实,受众的心,也是强大的。多听两遍,也还是能够理解的。
这两句主语的变化,从玄学的角度看,简单。但从文学的角度看,跳跃就非常大了。

唐/李白有句:“千里江陵一日还”。“千里江陵”说的是千里之外的江陵。站在什么地方能够说出此话,自然是白帝城。“还”,指回来,站在什么地方能够说“还”,当然只能是江陵。就这么一句,视角就从白帝城跳到了江陵。
《天亮了》中,这两句紧挨着的歌词的主语跳跃,其实跟“千里江陵一日还”的视角跳跃,是相似的类型。

“你不要离开不要伤害”上一段出现过,就不讲了。

“我看到爸爸妈妈就这么走远,留下我在这陌生的人世间。我愿为他建造一个美丽的花园。”
比较上一段,区别的,是第三小句。此处的第三小句,从陈述中跳脱出来了,相当于插入了一个事后的心愿。

“我想要紧紧抓住他的手。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,看到太阳出来、天亮了。”
比较上一段,区别的仍然是第三小句。“妈妈笑了”变成“天亮了”。但此处的“天亮了”,跟前面不一样,并不是起承转合的合,不是收尾,而就是一个简单的陈述,其实质,就相当于“妈妈笑了”。

“我看到爸爸妈妈就这么走远,留下我在这陌生的人世间。我愿为他建造一个美丽的花园。
“我想要紧紧抓住他的手。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。看到太阳出来,他们笑了。”
重复,强调,加倍。略有不同的,就是“妈妈笑了”变成“他们笑了”。由“妈妈”变成“他们”,实际上也在告诉受众,马上就要收尾了。
以什么收尾,收到哪里呢?依然还是“天亮了”,尽在不言中,让受众自己去想,

不知道是哪年哪天了,无意中,我就这么偶然听到了这首歌。
一听,就感受很好听。
一听,就听出来了,里面讲述了一场事故。因为有“我听到一声巨响震彻山谷”、“再看不到爸爸的脸”。
另外,还听出了事故中,父母对孩子的救助。因为有“他用他的双肩托起我重生的起点”。
很明显,事故是悲惨的,事故中的父母是可歌可泣的,事故之后的儿子或女儿(从歌词中听不出孩子的性别)是可怜的。
但是,就这么算了么?
这么好听的歌,最后一句“天亮了”到底表述的是怎样的感情?
没弄清楚,怎么能算完。

生活中,有各种各样的事故。最常见的,恐怕应该是车祸。
车祸事故,几乎每天都能够在地方新闻上看到。
看到车祸事故的新闻,心中有什么感受?
悲伤么?自然没有。
一般来说,亲人,才会悲伤。陌生人,通常只是略带同情、怜悯。
此处说的是,同样的事,因为自身角度的不同,感受大不相同。
那么,《天亮了》应该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欣赏呢?

最容易想到的角度,有两个。
一是生还的儿子或女儿。但是,站在这个角度欣赏,“我看到爸爸妈妈就这么走远,留下我在这陌生的人世间,不知道未来还会有什么风险。”真的弱爆了。
另一个角度,则是富有同情心的旁观善良人士。这个角度的存在,是因为韩红。因为,就这么看过去,韩红,对于此次事故,似乎就是富有同情心的旁观善良人士。
但这个角度还是不行。“黑暗中泪水沾满了双眼”,没什么感觉。
于是乎,就剩下了不常见的角度——死去父母的角度!
我试着想象了这样的角度,再听《天亮了》,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。
我是在这之后,才搜索得知了《天亮了》的创作背景。

是的,韩红,把自己当作那个孩子的父母,并且还把自己当作了孩子死去的父母。《天亮了》这首歌,表达的是死者对生者的寄托!
重新再看歌词。“黑暗中泪水沾满了双眼”,所指的,就不仅仅是事后孩子多次在被窝里痛哭,并且还指死去的父母在地狱中带泪含悲。
“不要离开”,只是孩子对父母的呼唤么?已然不是。以父母为参照物,生存的孩子,又何尝不是一种离开。
当然不是说想要孩子一起死,否则就不会用双肩托起重生的起点了。
“不要伤害”的答案,此时就出来了。那就是死去的父母发出的呐喊。呐喊的对象是天地——老天爷,不要伤害我们的孩子!
“一个人在世上要学会坚强”不再是父母对自己的叮嘱,而是自己,对自己幸存的子女的叮嘱。
于是乎,最后一句合中的“天亮了”,就表达了深深的无奈。
天亮了,通常指清晨,代表的是希望。但是,对于死者来说,天亮了,就代表魂魄状态的死者必须离开。
这是自然规律,死者必须离开。不想离开,也必须离开。因为——天亮了。
难怪韩红唱这三个字的时候,泣不成声。

题外话又冒出来了。
我曾经进行过无数次评论。有那么一个人,曾经对于我的少部分评论非常不服。那就是,关于李白的诗的评论。
他认为,一件事物,可以从好坏两方面去说。他认为,李白的诗,就像打油诗,水平并不高。只是因为我的评论,才变得水平绝高了。
具体的说法就是,我先假定李诗水平绝高,然后往去往绝高的方向分析。
我的确也是这样做的。
但是,别人的诗,也可以假定为水平绝高啊,难道说真的就能分析出水平绝高来吗?
譬如杜甫的“三顾频烦天下计”。“顾频烦”三字的“页”旁,看不见吗?不擅书法,才会视而不见,所以杜甫不擅书法。是“频烦天下计”么?明明就只烦了一次。次数相对较多的,反而是“顾”,顾了三次。于是这句应该读成“三顾频、烦天下计”。这水平还怎么绝高呢?
相似的例子还有很多。无论是谁的作品,都能事先假定为水平绝高。但只有李白的诗,才会真的分析出水平绝高的答案出来。
所以,李诗的水平,是真的绝高。

这番题外话,表达的是,前面关于《天亮了》的评论,或许韩红自己并没那么想,或者韩红没想那么多,或许《天亮了》就仅仅是韩红的偶然之得。
我要说的是,《天亮了》既然已经成为作品,那么它就脱离了作者韩红,变成了一种独立的存在。不能因为韩红的文学水平不够高,而去否认《天亮了》的文学成就。
我的确是抱着欣赏的态度,先假定《天亮了》文学水平很高,然后真往极高文学水平的方向去分析的。但是很幸运,我得出了《天亮了》文学水平果然很高的结论。
换首别的歌,行吗?
谁说行,谁上。

最后,我还要说的是,文学水平,所指的,并不仅仅是文字方面的能力。
在打基础的时候,在斟酌字词句,在训练表达力、说服力的阶段,的确单指文字方面。
但是,在跨入感染力阶段之后,就不是了。
更多的,是提高心性。
心性高了,视角就不同了,感受也随之不同了,不管是写出来的作品,还是唱出来的歌,那都是不同的。
很多人说邓丽君的演唱水平并不高,那是不对的。应该说,邓丽君的演唱水平,其实很多人都达到过。个别的,譬如韩红,偶尔还超越过。
但是,为什么邓丽君流传下来的歌曲就那么多呢?其他歌者流传下来的歌就那么少呢?
就是因为心性。
心性与感染力关系,最容易明白的例子,就是翻唱。
《何日君在来》、《船歌》在邓丽君翻唱之前,并不好听,结果邓丽君一唱,就化腐朽为神奇了。
恰好,韩红也有过化腐朽为神奇的表现,譬如《妹妹找哥泪花流》、《天之大》(可搜)。
心性如此之高的韩红,偶得《天亮了》极高文学水准的作品,就是正常的了。

(全文完)


作者: 夜法之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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